鋰金屬電池UN38.3概要出口監管要求
| 更新時間 2024-12-27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報告1 鋰電池UN38.3報告 報告2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報告3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運輸報告) 聯系電話 13760668881 聯系手機 13760668881 聯系人 鄒工 立即詢價 |
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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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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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同時,郵件處理單價也從改造前的.299元/件壓降至.21元/件,處理能力從5.5萬件/日提升到25萬件/日。此外,紅發分撥中心也進行了相應的技改工作,生產處理能力從25萬件/日提升至6萬件/日。矩陣加持小件分揀過去,散件化處理卸車慢、分揀難,對員工業務能力要求較高,如今,矩陣+小件分揀的工藝流程操作簡捷、流暢,上手快,既有效提升了處理能力,也減輕了員工的勞動強度,為旺季生產平穩運行提供了有力保障。月27日,小米集團公布219年第三季度業績報告。報告顯示,小米集團219年第三季度總收入537億元,同比增長5.5%,是小米創辦以來總營收的季度;經調整后凈利潤為35億元,同比增長2.3%,大超市場預期。不過,這個季度小米智能手機銷量和收入出現了同比下滑。報告期內,第三季度小米智能手機部分的收入達到人民幣323億元,同比減少7.8%;年第三季度智能手機銷量達到321萬部,去年同期銷量為333萬部;毛利率達到9.%,實現連續兩個季度的環比增長(從219年Q1的3.3%、Q2的8.1%,增長至Q3的9.%)。
目前,港建費是貨主支付數額較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之一。年之前,全國征收港口建設費約9億,212年在費率下降2%的前提下,海事系統即實現征收額17億,此后港建費征收額逐年提升,217年港建費征收已經接近22億。對海事部門而言,這個錢袋子不算小。目前施行的《港口建設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到22年12月31日期滿終止,在即將到期更新之際,港口圈(ID:gangkouquan)認為,現有的港口建設費征收模式是否仍然適應當下港航發展現狀,這一問題值得各方有所討論。
簽約的品牌快遞企業代表表示,將與郵政企業積極配合,加強深度合作,更好地為農村百姓提供**的實物傳遞服務。廣西自治區郵政分公司與11家快遞企業簽訂了郵政快遞合作下鄉進村框架協議。與會企業代表就郵快合作下鄉進村進行了充分討論,達成共識,成立了以廣西區分公司為組長、各快遞企業為成員、廣西快遞協會作為聯絡員的郵快合作下鄉進村工作組,以指導郵快合作下鄉進村工作順利推進。廣西區分公司表示,將加強行業資源整合共享,加快拓展農村郵政快遞市場,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用郵需要,更好地服務“三農”、服務農村電商發展、服務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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