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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瓷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質檢報告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產品
    與食品接觸相關產品
    檢測標準
    日本厚生勞動省370號公告以及后續修訂指令第Ⅲ部分
    用途
    質量控制,日本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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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介紹
    陶瓷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質檢報告
    食品接觸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以下簡稱FCM)
    是指與食品接觸的包裝、容器、以及加工器械等,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FCM制品通常是由不同種類的化學物質,經過工業加工而成,在實際使用時,殘留其中的化學物質可能會向所接觸的食品發生遷移,從而污染食品,因此,FCM制品的質量直接關系到食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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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日益重視食品安全,食品在生產、制造加工、包裝、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近年來,歐盟、美國、日本、都加大了對食品接觸材料FCM制品的監管,相繼出臺和更新了很多食品接觸材料(FCM)安全標準和檢測方法,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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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勞動厚生省(Ministry of Health,Labor and Welfare)負責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管,并在1947年頒布了《日本食品衛生法》(Japanese Food Sanitation Law)在該法規中提到了對食品接觸材料的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可能含有有害健康物質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等食品接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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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本食品安全法中,FCM又簡稱UCP,根據與食品接觸的時間和功能不同,主要分為食品容器/包裝,和用于食品加工、烹飪用的兩大類。是指餐具、廚具、以及用于食品加工、烹飪、傳輸、存放,且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直接接觸的設備/機械;容器和包裝是指用于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制品,在實際使用時保持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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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食品安全法對FCM的基本要求:1、FCM的提供商(包括生產商、銷售商)是FCM質量安全的責任人;2、生產或銷售的FCM制品需保持清潔衛生;3、禁止銷售含有毒性或有害物質,且可能影響人類健康的FCM制品;4、禁止銷售不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的FCM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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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衛生和勞動福利部(簡稱MHLW)根據FCM用途和材質的不同,制定了通用、特定材料以及特定用途3大類監管要求,具體見下表


    日本《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法實施細則》及《食品衛生法施行令》,對食品、容器和包裝定義、標識、監督計劃、檢查、登記檢查機關、營業、處罰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而根據《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要求,日本厚生勞動省負責為食品衛生法制定相關的配套標準。1959年厚生勞動省發布了第370號公告《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的規范標準》,其中第3章就是關于食品、容器和包裝的規范和標準,隨后這一標準經歷了多次修訂。關于食品、容器和包裝的規范和標準可分為以下3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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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用標準:規定了所有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中重金屬,特別是鉛的含量要求;食品、容器和包裝使用的合成色素必須經過勞動厚生省批準;以及對樹脂中增塑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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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類別標準:塑料、玻璃、陶瓷、搪瓷、金屬罐、橡膠等類材料的類別標準,其中涉及的塑料(合成樹脂有)PVC、PE、PP、PS、PVDC、PET、PMMA、PC、PVOH等13種,各類材料的具體衛生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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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特殊用途標準:對于具有特定用途的材料制定的標準,如加壓加熱的食品(罐裝或瓶裝食品除外)的容器和包裝、清涼飲料水(用果汁作原料的除外)的容器和包裝、生產冷凍食品所使用的、食品自動販售機(**于那些具有與食品直接接觸部件的機器)和銷售所使用的容器、為杯裝自動販售機或全自動清涼飲料水調理機輸送清涼飲料水原液的、容器和包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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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總部實驗室可以做日本和韓國食品接觸材料的測試,出具的報告得到日本和韓國的認可,并可以用于日本或韓國通關使用。有相關產品出口日本或韓國的企業需要做相關檢測報告的,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陶瓷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質檢報告





    日本在《食品衛生法》中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可能含有危害健康物質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
    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370號令《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的規范及標準》,與2008年新修訂食品接觸材料的標準分為3類:一般標準、類別標準和用途標準。
    ◎一般標準:
    規定了所有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中重金屬,特別是鉛含量的要求。例如,規定馬口鐵中的鉛含量不得超過5%,其它金屬容器不得超過10%。
    ◎類別標準:
    建立了金屬罐、玻璃、陶瓷、橡膠等類物質的類別標準,此外還制定了13類聚合物的標準,包括PVC, PE, PP, PS, PET, PMMA, PC等。
    ◎用途標準:
    對于具有特定用途的材料制定的標準,如巴氏殺菌牛奶用包裝、街頭食品用包裝等出口食品接觸材料到日本符合這些項目要求,日本客戶可能會要求出口商提供檢測報告來說明符合性,這時需要委托三方檢測實驗室進行檢測,出具檢測報告。
    ◎解決方案:
    高準檢測機構致力于為客戶提供的以及的法律法規、標準咨詢,提供創新的解決方案:檢驗|檢疫|測試|認證|整體方案等幫助客戶在市場獲得成功。我們擁有的資質,強大的技術力量,豐富的行業經驗以及渠道、資源。
    我們實驗室可以依據客戶、進口商的要求,采用日本對于食品接觸材料的測試標準方法,對不同食品接觸材料進行檢測測試,以此判斷產品是否符合日本《食品安全法》及其標準的要求。
    2021年12月24日,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以下簡稱“厚生省”)發布了食品接觸材料(FCM)允許使用物質正清單的修訂版。
    該正清單適用于合成樹脂制成的食品接觸的、容器和包裝。此前,厚生省曾開放窗口向公眾征求了對正清單的修改意見。
    綜合考慮了截止到2020年10月30日所收集到的對正清單物質的意見之后,厚生省曾在今年8月18日發布過一版更新的正清單。本次的修訂版體現了今年8月份到目前為止,討論、整理完成的物質信息。

    I:C用注塑材料取代了發泡,它有兩個好處:一個是輕;另一個更重要的是,可以根據不同車型,按照車身結構以及整體設計來進行加強設計,發泡的貼合性或者說吸能量的力度沒有這么強,并且它可以在設計時進行調整。更重要的它可以用電腦做一些分析,能夠完全地反映出整車側撞的要求,這個專利在很多車型上都已經實施了。”據悉這是用于上汽自主品牌車型的產品。它是一種由I:C自己加工的木質纖維板制成的,其好處是比較環保,重量上也有所減輕,另外由于是自然木質纖維材料,結構性比較好,強度與加工的成型方面也都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
    d在數值上等于Ti-O鍵鍵長的2倍;忽略覆蓋于無機顆粒表面的鈦酸酯偶聯劑分子之間的作用力和有機長鍵的位阻效應。基于上面的3個假設,可推出偶聯劑的用量關系式為:W偶聯劑W填料(%)=6(d+D)2M×1γNAd2D3式中:NA—阿佛加德羅常數;γ—填料的比重;D—填料粒子的平均直徑;d—偶聯劑分子的計算直徑,數值上等于Ti-O鍵長的2倍,即4.1×1-8cm;M—偶聯劑的摩爾質量。該關系式表明,偶聯劑的用量是如下諸因素的函數:W偶聯劑=F(W填料,D,r,d,M),即偶聯劑的用量應該與填料的重量、粒徑、比重、偶聯劑分子的計算直徑和摩爾質量有關。

    出口日本或韓國食品接觸材料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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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瓷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質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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