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nuitem id="1cwra"><i id="1cwra"><em id="1cwra"></em></i></menuitem>
  • <menu id="1cwra"><table id="1cwra"><thead id="1cwra"></thead></table></menu>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電話號碼13760668881
    公司新聞
    鋰電池設備UN38.3概要檢測公司
    發布時間: 2023-03-20 15:59 更新時間: 2024-12-03 07:00

    鋰電池設備UN38.3概要檢測公司
    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

    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
    .

    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鋰電池設備UN38.3概要檢測公司































    另外,如果客戶要的很具體,指明要某種產品,這種方法不可取,如果仍要推薦,就等于否認別人的專業度。此類情況下,我們可以從工藝流程及品牌入手。利用一切可以談價格的因素,要讓客戶無法拒絕跟您進一步接觸。針對貿易商、分銷商可換位思考,因為他們也在像我們一樣每天的尋找客戶,重復的詢價報價,如何時間得到手價格,對于他們來講是至關重要的。我的建議:采用區間報價,不用持續的報價。對于自己也是一件繁忙的工作,做外銷必須有信心,每次次的報價石沉大海對自己是一種打擊,所以要對跟蹤要下時間去研究。
    今年前11個月,柬埔寨對出口大米突破2萬噸,同比增長約53%。柬埔寨大米出口單一窗口秘書處報告指出,今年前11個月,柬埔寨向6個國家和地區出口大米,其中是的大米輸出市場。報告指出,今年前11月,柬埔寨大米出口量為51萬4149噸,同比微增3.4%。柬埔寨對出口大米2萬5358噸,占總出口量的39.94%。法國是第二大出口市場,出口量為7萬噸;其次為馬來西亞,出口量為3萬噸。柬埔寨218年共出口了626,255噸大米,其中43%(269,127噸)出口到歐盟,而約17,噸(27%)出口到。
    并且,很完整地從制度落實到文字,再落實到具體實踐中。韓英偉也認為,本次以公文的形式針對某個產業的特定人群作出倡導和規定,恰恰體現了這個社會群體未得到應有保護的現實。從另一個側面來講,也正是意識到這個問題后,加快、加強保護這個群體的傾向性。這對保護快遞員的權利,保護物業快速的發展,都有積極正面的意義。韓英偉說,物流和快遞行業牽涉的部門比較多,雖然快遞歸國家郵政部門監管,但涉及交通、、城市管理、人力與社會資源等多個部門。

    聯系方式

    • 電  話:13760668881
    • 銷售工程師:鄒工
    • 手  機:13760668881
    • 微  信:1376066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