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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密胺材質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測試報告
    發布時間: 2023-03-19 16:36 更新時間: 2024-12-03 07:00
    密胺材質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測試報告
    食品接觸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以下簡稱FCM)
    是指與食品接觸的包裝、容器、以及加工器械等,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FCM制品通常是由不同種類的化學物質,經過工業加工而成,在實際使用時,殘留其中的化學物質可能會向所接觸的食品發生遷移,從而污染食品,因此,FCM制品的質量直接關系到食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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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日益重視食品安全,食品在生產、制造加工、包裝、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近年來,歐盟、美國、日本、都加大了對食品接觸材料FCM制品的監管,相繼出臺和更新了很多食品接觸材料(FCM)安全標準和檢測方法,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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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勞動厚生省(Ministry of Health,Labor and Welfare)負責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管,并在1947年頒布了《日本食品衛生法》(Japanese Food Sanitation Law)在該法規中提到了對食品接觸材料的要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可能含有有害健康物質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等食品接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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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本食品安全法中,FCM又簡稱UCP,根據與食品接觸的時間和功能不同,主要分為食品容器/包裝,和用于食品加工、烹飪用的兩大類。是指餐具、廚具、以及用于食品加工、烹飪、傳輸、存放,且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直接接觸的設備/機械;容器和包裝是指用于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制品,在實際使用時保持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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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食品安全法對FCM的基本要求:1、FCM的提供商(包括生產商、銷售商)是FCM質量安全的責任人;2、生產或銷售的FCM制品需保持清潔衛生;3、禁止銷售含有毒性或有害物質,且可能影響人類健康的FCM制品;4、禁止銷售不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的FCM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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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衛生和勞動福利部(簡稱MHLW)根據FCM用途和材質的不同,制定了通用、特定材料以及特定用途3大類監管要求,具體見下表


    日本《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法實施細則》及《食品衛生法施行令》,對食品、容器和包裝定義、標識、監督計劃、檢查、登記檢查機關、營業、處罰等做出了詳細的規定。而根據《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要求,日本厚生勞動省負責為食品衛生法制定相關的配套標準。1959年厚生勞動省發布了第370號公告《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的規范標準》,其中第3章就是關于食品、容器和包裝的規范和標準,隨后這一標準經歷了多次修訂。關于食品、容器和包裝的規范和標準可分為以下3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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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用標準:規定了所有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中重金屬,特別是鉛的含量要求;食品、容器和包裝使用的合成色素必須經過勞動厚生省批準;以及對樹脂中增塑劑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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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類別標準:塑料、玻璃、陶瓷、搪瓷、金屬罐、橡膠等類材料的類別標準,其中涉及的塑料(合成樹脂有)PVC、PE、PP、PS、PVDC、PET、PMMA、PC、PVOH等13種,各類材料的具體衛生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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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特殊用途標準:對于具有特定用途的材料制定的標準,如加壓加熱的食品(罐裝或瓶裝食品除外)的容器和包裝、清涼飲料水(用果汁作原料的除外)的容器和包裝、生產冷凍食品所使用的、食品自動販售機(**于那些具有與食品直接接觸部件的機器)和銷售所使用的容器、為杯裝自動販售機或全自動清涼飲料水調理機輸送清涼飲料水原液的、容器和包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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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總部實驗室可以做日本和韓國食品接觸材料的測試,出具的報告得到日本和韓國的認可,并可以用于日本或韓國通關使用。有相關產品出口日本或韓國的企業需要做相關檢測報告的,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密胺材質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測試報告






    日本的食品接觸材料相關要求基本依據其在1947年頒布的《食品衛生法》(Food Sanitation Law 370),日本衛生和勞動福利部(Ministry of Health. Labor andWelfare,簡稱MHLW),也叫厚生勞動省。該部負責為食品衛生法相關的配套標準。1959年發布的370公告《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的規范標準》中的第三章則是關于食品容器、和包裝的規范和標準。改法涵蓋的范圍包括:食品添加劑、設備、容器包裝、以及玩具產品。



    日本食品接觸材料測試材料類型
    1.Synthetic Resin(general standard)合成樹脂通用要求
    2.Synthetic Resin made from formaldehyde甲醛制成的合成樹脂(例如,密胺材料,脲醛樹脂,EVA等)
    3.Polystyrene聚苯等(PS,ABS,GPPS,HIPS,AS,BS)
    4.EVA樹脂
    5.PE/OP聚/聚酯樹脂
    6.PET樹脂
    7.PP聚丙烯樹脂
    8.PVC聚氯樹脂
    9.Polyvinylidene Chloride(PVDC)聚偏氯樹脂
    10.Polymethyl Methacrylate(PMMA)聚丙烯酸
    11.Nylon(PA)尼龍
    12. Polycarbonate (PC)
    13.Phenolic,melamine and urea resins酚醛樹脂,密胺和尿素樹脂
    14.Polylactic acid(**)聚乳酸
    15.Rubber(except nursing utensils)橡膠制品(除護理用品)
    16.Rubber(nursing utensils)橡膠制品(護理用品)
    17.Metal cans [except those containing dried foods (except fats and oils and fatty foods)]金屬罐(包括盛放油脂和脂肪類食物的容器)
    18.Metal(Tin for plating)金屬(鍍錫)
    19.Metal used for manufacture or repair of apparatus and packaging containers 用于制造或修理包裝容器和的金屬
    20.Solder used for manufacture or repair of apparatus and packaging containers用于制造或修理包裝容器和的焊錫
    21.Glass,Ceramic, Enameled玻璃,陶瓷,搪瓷

    鋁材*初的產量也較小,而現在我們已經跨過門檻成為了交付極高產量全鋁車身的汽車制造商。我們認為,在碳纖維領域將看到類似的趨勢。所以此次GT采用全碳素車身結構和車門鑲板可能為我們鋪平了道路,幫助提高碳素纖維在汽車領域的應用。Nair說,福特承諾在F-15皮卡車中用鋁取代鋼,必須首先在較低產量車型中對這種材料及其生產進行測試。Hall說:我們已經在汽車領域看到了碳纖維這樣的開發進步,可以利用這種材料大膽創新,然后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我們看到了將這種材料應用于高產量車型的諸多潛力。
    PE和PP對水的阻隔性優良,但對氧的阻隔性差;PET和尼龍對氧有較高的隔離性,但對水較差;PVDC對氧、水均具有良好的阻隔性,但成膜性及單獨成膜強度差,成本高;PVOH(聚醇)是的隔氧性薄膜,但因其溶解于水而難過蒸煮消毒這一關。現在利用由這種技術生產的單面親水PBOPP或BOPET改性膜,很容易得到PVDC涂層復合膜、將PVOH夾于兩PE膜中間的既隔氧又隔水的**食品包裝膜、利用處理PE或PP與處理PET組成的無粘合劑中檔食品包裝膜、**低成本鋁塑復合膜、防霧化且防結露保鮮袋等新型復合包裝膜。

    出口日本或韓國食品接觸材料檢測
    聯系人:鄒工

    密胺材質食品用產品出口日本要求及測試報告

    聯系方式

    • 電  話:1376066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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