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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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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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的確,菜鳥敢為人先,因此走在整個物流行業發展的*前端。新物流需要新合作,更需要重新定義與他人的合作方式,才能將所有物流要素相互連接進而發生化學反應,賦予物流業不斷迸發的動力、無窮的潛力、可重構的創新力與力。眾人所暢想的物流未來實際已經并不遙遠,這其中阿里的菜鳥會在不斷支撐阿里巴巴電商體系物流需求的過程中變得越來重要,這也就是它為什么值得阿里巴巴投入的理由。本文已標注來源和出處,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年11月18日BDI指數報1338點,較前一交易日下跌19點。月18日波羅的海海岬型船運價指數(BCI)報263點,較前一交易日下跌32點(1.21%)。連續下跌1日,累計1.21%。海岬型船平均租金水平(C:PESIZE)報263美元/天,較上一交易日下跌34美元(1.62%)。連續下跌1日,累計1.62%。該型船舶噸位在8萬噸以上,主運貨物為焦煤、燃煤、鐵礦砂、磷礦石、鋁礬土等工業原料。
其中多數為首飾、衣物、眼鏡等傳統小商品,主要出口至美國、俄羅斯、西班牙等國家和地區。近年來,在傳統信件業務萎縮持續十幾年的情況下,很多國家郵政經營者實施以包裹為核心的多元化轉型,面向市場發展小包和快遞業務,取得了明顯成效,重新回到快速增長通道。馬軍勝表示,這主要得益于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調查顯示,218年跨境包裹中,郵政包攬了約7%的業務量。這些跨境包裹以服飾、消費類電子產品、健康美容產品等為主,72%的包裹重量輕于1克,與郵政寄遞高價值、輕小件的優勢高度契合。
在某種程度上,WTO現有的規則已無法很好地解決如今出現的貿易爭端,而推進改革的道路卻步履維艱。面對這一情況,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世界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羅長遠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WTO的式微,包括它在協調和促進多邊貿易談判,以及促進深度自由貿易進程方面,其勢頭的下降、角色的逐漸走弱,已經不是一天兩天,而很是很長一段時間的事,而且在可預見的將來,這個趨勢不會發生根本性的轉變。在這樣的背景下,羅長遠認為,在堅守WTO基本原則和框架的同時,不應把主要精力放到去嘗試和推動WTO的重構,或者是重啟WTO的自由貿易談判,因為這很可能是無功而返,也不是一頭熱就能解決的問題。
- 鋰電池儲能柜UN38.3概要危包證 2024-12-02
- 儲能集裝箱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廣州實驗室 2024-12-02
- 電動車電池危險公示標簽質檢報告 2024-12-02
- 磷酸鐵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檢測要求 2024-12-02
- 鋰電池模組UN38.3概要危包證 2024-12-02
- 儲能系統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檢測公司 2024-12-02
- 磷酸鐵鋰電池UN38.3概要檢測單位 2024-12-02
- 鋰離子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危包證 2024-12-02
- 鋰電池設備危險公示標簽質檢報告 2024-12-02
- 鈷酸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檢測單位 2024-12-02
- 鋰電池模組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危包證 2024-12-02
- 動力鋰電池UN38.3概要危包證 2024-12-02
- 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檢測公司 2024-12-02
- 電動車電池UN38.3報告危包證 2024-12-02
- 鋰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陸運報告)檢測單位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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