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協會IATA《危險品規則》(簡稱DGR)每年更新發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訂版(2023)將正式啟用。DGR 64修訂版(2023)中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概括如下
修訂PI 965和PI968:要求每個根據IB條款運輸的包裝需要承受3m的堆碼試驗;堆碼試驗要求:
要求根據第IB部分運輸的鋰電池,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3米堆碼試驗(同有限數量包裝的相關要求)。
修改7.1.5.5鋰電池標記
修訂鋰電池標記,取消了在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過渡期內第63版DGR中的標記可以繼續使用。
修訂3.9.2.6.1,取消了扣式電池芯安裝在設備中出貨時對測試概要的要求
鋰電池試驗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對于安裝在設備中的紐扣電池取消了必須提供(make ailable) 的試驗概要的要求。請注意,此條款不代表這些電池可以不辦理試驗概要,試驗概要依然需要辦理并保證公開可獲得,只是不再要求運輸時必須隨附。
修改4.2危險貨物品名表
對UN 2794(酸性濕電池),UN 2795(堿性濕電池)和UN 3292(鈉電池)**貨機運輸的單個包裝件允許的凈數量做出修改。
對電池驅動車輛(UN 3171)、內燃機和機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設備(UN 2990、UN 3072)和車輛(UN 3166)的條目中增加特殊條款A154。
以上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為您總結的針對電池或含有電池的貨物運輸要求的重要變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實際的更新情況請以*終發布的文本為準。
目前,出口鋰電池產品無需實施出口商品檢驗,但鋰電池產品屬于危險貨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出口鋰電池的生產企業,應當向海關申請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或者經鑒定不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申請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貨物包裝檢驗申請單》(原件)
02《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原件)
03《生產企業廠檢合格記錄單或者產品符合性聲明》(原件)
04《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原件)
05《出口危險貨物銷售合同》(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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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TDG),鋰電池主要有以下包裝運輸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并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包裝件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試驗,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并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條件的,鋰電池作為危險貨物,運輸時須使用符合Ⅱ類危險貨物包裝要求的包裝。
4.包裝上需要張貼規定的鋰電池標簽和標記,鋰離子電池外殼需要標注Wh數值。
5.電池應當有防短路裝置,以及防止意外啟動措施,產品應固定在包裝內,以免電池移動而導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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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部的新能源電池實驗室作為華南地區綜合檢測資質*齊全的電池檢驗檢測機構之一,為各大海運、公司的危險品運輸技術條件鑒定機構。嚴格按照IEC/ISO實驗室及檢驗機構體系運作,經CNAS和CMA認可,面向社會、企業和部門開展高質量的公共技術服務。可為各大汽車廠商、電池廠家提供原電池/手機鋰電池/數碼電池/鉛酸蓄電池/動力電池產品的GB標準認證、運輸安全認證、IEC、ISO、UL、EN等標準的一站式測試及認證服務。
我們的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鋰電池UN38.3測試報告、鉛酸電池“危包三項”(電池貨物包裝屬性鑒定報告)測試、電池包/系統三項驗證、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電池/新能源汽車/帶電池設備的運輸報告、編寫/審核MSDS、編寫危險公示標簽、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海運、空運、陸運),有需要的企業可以與我們聯系。
聯系人:鄒工
但如果派件較多,有些快遞員就會簽收,先點擊簽收,但貨物沒有送到,這就容易被投訴,而且一般都會成立。簽收一單罰款1元。加班費用難落實以罰代管很普遍“其他的投訴就更多了,派送不及時、派件之前沒有提前打電話等,原因五花八門。”李力說。《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快遞行業還面臨一個問題——每逢購物節或重要節日,快遞員要連續加班,休息權得不到保障,無加班費。“根據我國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快遞員與快遞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因此快遞員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
該系統將進行三個月的測試,以分析在圣誕節等需求旺盛時期技術的運行情況。聯想宣布推出折疊手機摩托羅拉Razr,楊元慶:經典回歸11月15日,聯想219創新科技大會舉行。聯想CEO楊元慶宣布推出折疊。“像這樣,‘啪’地一下拽拽地掛掉電話,輕巧放在身上任何地方,是不是很酷?”,楊元慶在現場說,MotorolaRazr是“一代經典,智能回歸。*神奇的地方,是用它仍然能夠體驗6.2英寸的超大高清屏幕”。
在短短十幾年的時間當中,PC互聯網、移動互聯網,以及風頭正盛的物聯網所引發的三次技術浪潮顛覆了人們沿襲數千年的交易支付模式,也讓交易介質從實物貨幣,到數字流轉。在第三方支付領域,由于移動互聯網以及人工智能的快速發展,依托于人臉識別技術的刷臉支付迅速的發展起來,各種刷臉支付的智能終端產品開始在不同的場景落地。因為其廣泛的應用范圍和極大的發展潛力,人臉識別幾乎可以在任何行業都得以應用。如金融行業、教育行業、系統、行業、商業領域、社保系統、機場等,此外還可以進行刷臉開車、刷臉購物,刷臉取款、刷臉簽到等等。
- 鋰電池設備危險公示標簽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鋰電池模組危險公示標簽檢測單位 2024-12-02
- 鋰電池設備UN38.3概要檢測單位 2024-12-02
- 鋰離子電池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空運報告)檢測公司 2024-12-02
- 鋰電池儲能柜UN38.3概要質檢報告 2024-12-02
- 磷酸鐵鋰電池UN38.3概要檢測公司 2024-12-02
- 鋰電池設備UN38.3概要檢測機構 2024-12-02
- 儲能集裝箱危險公示標簽質檢報告 2024-12-02
- 鋰電池模組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鈷酸鋰電池產品MSDS編寫檢測機構 2024-12-02
- 儲能電柜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空運報告)出口監管要求 2024-12-02
- 儲能集裝箱UN38.3報告質檢報告 2024-12-02
- 鋰電池簇UN38.3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 電動車電池產品MSDS編寫檢測機構 2024-12-02
- 儲能系統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第三方檢測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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